| 《信访条例》 县长信箱主要受理范围
1、对经济建设、改革开放、各项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
2、对城市建设、城市创建、市场秩序、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
3、对单位、行业以及风景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意
见和建议;
4、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行为;
5、行政诉讼复议方面的问题;
6、其他需要向领导反映的问题;
县长信箱信件,应符合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和省、市、县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;
新乡县县长信箱地址:xxx_xianzhang@163.com
注:由于我县政府门户网站正在改版升级中,敬请广大群众谅解,2008年9月23日以前的邮件我们无法收到,请广大群众重新给我们发信,谢谢广大群众对我县政府工作的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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